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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发布于:2026-3-5 08:54:15 访问:14 次 回复:0 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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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3283:普洱茶“老茶”的“文物”属性与“食品”属性冲突时如何界定?例如,一片百年“号级茶”在拍卖时被视为文物艺术品,但若被饮用,其食品安全性由谁监管?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责任谁担?
这是一个法律与现实的交叉地带。属性界定:1. 拍卖时:作为“收藏品”、“文物艺术品”交易,其价值在于稀缺性、历史和文化,而非食用。2. 饮用时:一旦被作为食品冲泡饮用,则自动受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制,理论上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。监管与责任:1. 监管困境:监管部门难以对每片老茶进行检测,且标准不适用(如微生物、重金属限量标准基于现代工艺)。2. 责任风险:若饮用后出现问题,卖家可能需承担责任,但举证困难(需证明损害与茶的因果关系,且茶已消耗)。现状是,老茶饮用者默认接受其“历史痕迹”,在较小圈子内流通饮用,法律风险与监管均处模糊地带。
以茶会友,岁月藏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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